急急急!!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办

2024-12-21 1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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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2013年1月1日施行新刑事诉讼法之前,轻伤害案件可公诉,也可自诉,属于告诉才查的案件,并且公安机关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
二、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后,轻伤害案件被划分为公诉案件,不需要被害人主动来报案,公安机关只要了解案情,就可以询问被害人并立案侦查,而且公安机关不能对轻伤害案件进行调解,案件肯定是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由检察院进行公诉。
三、通常刑事拘留期限为3日,最多可延长至30日,并且在拘留期限到期前,公安机关需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请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不涉嫌其他案件,并且交纳足够的担保金,没有潜逃意图的,一般公安机关都会同意取保候审的,实在不行还可以找找人说说情,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都是强制措施,都适用于轻伤害案件,所以现在需要做的就是马上请个律师,提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现在的轻伤害案件肯定要经过法院审理并宣判,但结果却大不相同,因为轻伤害案件有虚刑(也就是缓刑,比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之类,这样的刑罚不用蹲监狱)和实刑(也就是有期徒刑多少多少年,没有缓刑,需要蹲监狱)之分,一般轻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从轻条件、立功表现或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都会被判处实刑,所以现在另外一个需要马上去做的就是和被害方达成赔偿协定,并要求被害方出具谅解书,公安机关会将谅解书附卷,只要被害方谅解,法院判处肯定是虚刑,如果达不成谅解,犯罪嫌疑人肯定要被判实刑,并且附带的民事责任也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得不偿失啊。
总结一下,现在需要马上做的有两点:找律师,向公安机关提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好再找找人,找找关系);和被害方达成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

回答2:

马上找有经验的律师介入此事,力争不起诉,有经验的律师懂得怎么做的。

轻伤属于公诉案件。
虽然过去1年了,但是在追诉期。
刑事拘留你要问清楚是公安机关拘留还是检察院拘留。
要是公安机关拘留就尽快和人和解结案。
要是检察院拘留(根据你的描述这个可能性更大)那么案件进入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审查结束后就会移送法院提起公诉,除非符合不起诉条件,否则程序会一直走下去的。现在你朋友被吃定了,只能建议:积极赔偿对方取得对方谅解书以减轻处罚,同时委托律师介入此事别让此案卷进法院的门。

回答3:

别着急,轻伤是可以刑事处罚,但是如果对方不追究,或者你认错态度好,或者情有可原,都一般可免除刑事处罚,罚点款,赔点钱就好 了

回答4:

建议请律师处理。
纵横法律网-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邝吉律师

回答5: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达到轻伤,你朋友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一年多了,而你朋友还没有处理好,可见你朋友是多么的掉以轻心。
  现在,既然你朋友已经被刑事拘留了,他的家属就应该尽快(三天内)和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然后申请取保候审。
  被刑事拘留应当是要公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