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宣布破产,我怎么要回欠款

2025-04-08 07:24: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你应该设法尽快找到对方企业的老板,通过结算,把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理清楚。特别是在你这里的货物我股份,都可以抵债的,只要有了抵债的协议,你不用起诉就可以把抵债物归你所有了。
2、如果找不到对方老板,你应当立即起诉,请求法院查封对方企业的等值财产(包括股份),以免被另的债权人先于你查封。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回答2:

1.破产财产的偿还顺序规定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113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职工工资清偿顺位是仅次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顺位是很靠前的,如果职工工资都无法全部偿还,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股东投资也是无法收回的了。
2.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清算完毕后,工资也不需要股东再支付了。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该补缴出资。 3.破产费用不算低。破产会由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所以律师并非必要。但是为了破产程序负责琐碎,可以找律师作为破产咨询,债务人、破产企业也可以委托其代理破产管理之外的诉讼案件。
4.企业内部无法形成决议、自己不愿意申请破产的,可以找个债权人去到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回答3:

1、你应该设法尽快找到对方企业的老板,通过结算,把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理清楚。特别是在你这里的货物我股份,都可以抵债的,只要有了抵债的协议,你不用起诉就可以把抵债物归你所有了。
2、如果找不到对方老板,你应当立即起诉,请求法院查封对方企业的等值财产(包括股份),以免被另的债权人先于你查封。

回答4:

企业申请破产后,要弄清楚企业的性质是哪种,再根据企业的性质来决定企业的欠款如何处理,最后根据企业欠款的清偿顺序进行一一偿还。企业申请破产后的所有欠款和债务的清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别担心,欠款一定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你熟悉流程,可以请专业的要账公司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