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领证没有区别,结婚后再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是离婚,所以没有必要考虑这个问题。
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领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集体户口携带集体户口卡即可。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区别不大,但可能影响到将来的福利或孩子上学。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女方是村民户口,把户口继续放在农村,将来可以承包该村土地,可以参与该村分红。如果女方户口在一线城市(比如上海、北京),将来孩子户口可以随母,放在一线城市,孩子将来上学或参加高考,有很多优势。
本质上没有区别。
在男方户籍地领取结婚证,或者在女方户籍地领取结婚证,这样的规定就是给双方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可以让双方在哪一方办理更方便、就在哪一方办理。
领取结婚证以后,依然可以随意选择在男方户籍地落户、或者在女方户籍地落户。
法律上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