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难弄清,到底哪些人必须朝参。
“大朝会”即百官朝见天子。《周礼·春官·大宗伯》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这便是对“大朝会”的解释。诸侯、百官朝见天子的时辰是早晨,故称之曰“朝”。天子接见诸侯、百官的政治目的是“图天下之事”,同时询问地方的治理情况,谓之“图考绩”,类似今天对各级官员的“绩效考核”或曰“目标管理”。在周代,天子询问诸侯国内的治理情况,诸侯需作详尽汇报,故诸侯朝见天子亦称“述职”,相当于今天领导干部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这“述职”一词西周时便有。《孟子》有载:“诸侯朝天子曰述职,一不朝则贬其爵,二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六师移之。”可见“大朝会”既是一种礼制,也是天子对诸侯的一种约束。
两汉时期,皇帝对丞相待之以礼。丞相觐见皇帝时,皇帝凄厉,赐丞相座。丞相生病了,皇帝还要亲自前去探视。隋唐时期的官员上朝奏事也均有座,到了宋代,官员上朝必须站着奏事。至明清,大臣奏事连站都不行了,必须跪着。明代自朱元璋起,就明文规定,“大朝仪”须“众官皆跪”。清朝的官僚上朝时跪地时间特别长,以至于大臣们都有特别的护膝。从礼仪上的变化可以看出,自宋代以后,皇帝的权威越来越高,而官僚的而地位却不断下降。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 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 《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
预朝官员称“朝参官”、“京朝官”,皆佩牙牌。为便于上朝,他们多在城南择屋而居,“如东、西长安街,朝官居住最多”。每晨星月未散,即须赶到皇城,由东、西长安门步行入内。
为方便官员候朝“待漏”,皇城内建有多处朝房,各官在此按品级坐立。作为对近臣的优礼,“近侍衙门,端门内各有直房”。右阙门南,是锦衣卫直房;下三间为翰林直房,候朝时,大学士居北楹,众学士中楹,余者南楹。另外端门内左侧有直房五间,又名“板房”,是詹事府、左右春坊及司经局官候朝之所。
午门乃紫禁城正门,辟有三阙,中为御道,不常启,左右二阙供当直将军及宿卫执杖旗校人等出入;又左右两掖各开一门,称为左、右掖门,为百官入朝之门。午门上楼名“五凤”,设朝钟朝鼓,由钟鼓司宦官掌管。
《新唐书·百官志三》:“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
《宋史·礼志十九》:“ 元丰 官制,朝参班序有日参、六参、望参、朔参,已著为令。”
唐文官五品以上及中书、门下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参见皇帝,称常参官。宋神宗元丰改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以上,中书省起居舍人以上,尚书省侍郎以上,御史台中丞以上,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亦称“朝官”。
《唐六典·卷二》:“凡京师有常参官,谓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已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
唐 张籍 《酬秘书王丞见寄》诗:“今体诗中偏出格,常参官里每同班。”
宋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中:“於礼,羣臣无一日不朝者,故正衙虽不坐,常参官犹立班,俟放朝乃退。”原注:“唐有职事者谓之常参;今隶外朝不釐务者谓之常参。”
《宋史·礼志十九》:“至元丰中官制行,始诏侍从官而上,日朝垂拱,谓之常参官。”
洪武二十四年,以礼部言“朝廷之礼,贵于严肃,而近者文武官入朝,往往争趋竞进,品级紊乱,高下失伦,甚非所以明礼法、振朝纲也”,乃规定入门次第:将军先入,次近侍官员,次公侯驸马伯,次五府六部,又次应天府及在京杂职官员。不如仪者,从监察御史及仪礼司(鸿胪寺前身)纠劾。景泰二年,令“自今旗校人等待朝官进,照依资次续进,敢有搀越挤拥者,许纠仪官擒奏发落。”但入朝时还是经常发生侍卫与朝参官“争门而进”的情况,天顺元年奏定:门上“鼓三严”,即第三通鼓响,先开二门,放官军旗校先入摆列,百官赴掖门前排队,候钟鸣开门入内。
文武分两班入朝,文由左掖门,武由右掖门。入内后,先于金水桥南依品级序立,候鸣鞭,各以次过桥,诣奉天门丹墀,文为左班(东班),武为右班(西班),在御道两侧相向立候,称为“起居”。
乐起,皇帝御门,锦衣卫力士张五伞盖、四团扇,联翩自东西升立座后左右;内使二人,一执伞盖,立座上,一执“武备”,杂二扇,立座后正中。天顺后,执伞、扇力士移到金水桥南夹立,只留座上之伞及夹武备二扇;座上之伞,遇风劲时也撤去。
皇帝安座后,再鸣鞭,鸿胪寺“唱”入班,左右两班齐进御道,再排班。此时文官“北向西上”,武官“北向东上”,行一拜三叩头礼,是为“大班”。公侯、驸马、伯自成一班(勋戚班),居武官班前而稍离。
行礼毕,鸿胪寺官对御座宣念谢恩、见辞员数,这些人已于前日在寺具本报名,此时在庭下或午门外遥行五拜三叩头礼。若边方奏有捷音,“大者宣露布,小者具奏本,俱于早朝未奏事之先宣布,所以张国威而昭武功也”。然后,进入早朝最重要的环节——奏事。
鸿胪寺官唱奏事,各衙门以次进奏。俗例,各官奏事之先,“皆预咳一声,文武班中,不约而同,声震如雷,俗私谓之‘打扫’。”然后“从班末行至御前跪奏,毕即复位”。奏事不用口语,而是大声朗读本章,如史云“吕震聪明绝人,每朝兼奏三部尚书事,诵牍如流。”
通政司、鸿胪寺官除了引奏,有时还代读奏疏,为达到“美观瞻”的目的,在该衙门任职者当“美姿容”、“大音声”,以故北人独多。
奏对之际,班列中有礼节失当者,御史、序班即予举劾。嘉靖元年题准,纠仪先御史,御史不纠,方许鸿胪寺序班纠。若无失仪,御史、序班一躬而退,鸿胪寺官唱奏事毕,鸣鞭驾兴,待圣驾退后,百官亦退,各回衙门莅事。
明初,一切政事皆理于公朝,为“不废务”,即便恶劣天气,也很少免朝。洪武三年,“敕百官自今入朝遇雨雪,皆许服雨衣”。就连“各庙忌辰”,也照常朝参,只是改服浅淡色衣服,不鸣钟鼓。如遇大丧,皇帝则“视事于西角门”。
举行重大礼仪活动时,早朝例免奏事;若须遣官行礼,事毕官员仍得赶回来朝参。如春秋二丁日释奠先师,因为孔庙去朝远,祭又当在夜分,礼毕趋朝,稍缓即误。各衙门陪祀官为赶着上朝,往往不待子时便匆忙行礼,以至“不能致诚尽敬”。弘治时,奏准是日免朝,著为令。但后来官员遣祭,次晨上朝如故。此见早朝礼体之重!
后妃、亲郡王薨逝,例行“辍朝仪”,从一日到三日不等。起先,文武一品丧,辍朝一日,其后从省,惟于“岁终类辍朝”一日。
对于年老大臣,作为一种优礼,特免其常朝侍班,惟朝朔、望;而对有罪者,则“绝朝请”以示惩处,如欲恢复朝参,须经奏请。
早朝还留下一些旧例,如令节赐食,圣诞、千秋节吃寿面,立春吃春饼,元宵圆子,四月初八“不落夹”,端午粽子,重阳糕,腊八面等,俱光禄寺先期上闻,至日早朝后覆奏,朝罢赐宴。但并非所有官员都得与宴,官卑禄薄者往往免宴,改折“节钞”。 又如每年三月谕百官穿罗,五月颁扇,十一月传戴“暖耳”,都是行之久远的早朝“故事”。
见君之时,禁例极严,百官须各照品级,第加敬逊,不许搀先越次,且有“私揖之禁”。遇有圣谕教诫,须专心拱听,不许放肆,驰心外想。午门之内,不许吐唾。近侍御前有病咳嗽者,即许退班。奏对时务必从实,不许妄对。小大官员如上丹墀,身常朝北,不得向南或左右环转,勿得径行中道并王道,如有旨令行,许侧边随行。为了警谕百官,从皇城门、承天门到午门,一路都有训诫红牌。皇城门前牌书:“大小官员面欺者斩。” 午门牌书:“官员人等说谎者斩”。
以上是明代早朝的大致情况。在近三百年的时间里,早朝迭有停格,但每当新朝更始之际,它总会重新振作,始终摇而不坠、辍而不废。
朱元璋建立政权之初,许多制度都直接承袭自元朝,如中书省、御史台等,但朝会制度却不徇元制。元代朝会极其简略,“每日则宰执入延春阁及别殿奏事而已”。至末年尚有臣子进言:“今国家有天下百年,典章文物,悉宜粲然光于前代……惟朝仪之典,不讲而行”,建议“参酌古今之宜,或三日二日一常朝”。因此有学者认为元朝没有朝会,而有的学者则认为“御前奏闻”,是一种特殊的视朝,但范围极小,时间地点都不固定。元代的御前会议,“得奏事者”只有中书省、御史台、宣政院、枢密院等“二三大臣”以及怯薛近侍“数人而已”。无疑,这样的“朝会”很不利于扩大皇帝的信息来源,而朱元璋对元主失鹿的一个最重要经验总结,就是权臣蒙蔽、威柄下移,他自然将其视作弊政而予以彻底改造。应该说,明代朝会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直接受到元代朝会接见面过窄的反面启示的。
元朝朝会的特点,与其游牧民族“行国”、“行殿”的立国传统密切相关。朱元璋虽反而行之,但他一手创立的朝会,与汉、唐等汉族王朝的朝会相比,仍有极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早朝独重,朝会缺乏合理的功能划分。周天子有几朝,历来说法不一,大体有“三朝”、“四朝”二说,盖因理解不同之故。但根据不同需要——礼仪、政事、发令、商榷——分别在不同殿廷上朝,则为历朝通例。明初,朝会原是有功能分布的:礼仪性的大朝会及朔、望朝在正殿,早朝在正门,晚朝在便殿门。但在发展中,形成早朝独重的局面,这主要是晚朝长期停废造成的。
早朝和晚朝合称常朝,除了必要的礼仪,以处理政事为主。但晚朝初无定制,以致不少人误以为国初“一日三朝”,丘浚就说:“(早朝后,)至午复出朝,晩亦如之,此每日常朝之制也”。 其实晚朝与午朝实为一事,称谓不同而已。朱元璋时,晚朝或于奉天门,或于右顺门;永乐时在右顺门,宣德后在左顺门。早朝与晚朝的政事安排是这样的:“百司皆於早朝奏事,非警急事当奏者不须赴晚朝,听在司理职务,惟通政司达四方奏牍,早晚须朝。”也就是说,晚朝以奏“警急事”为主,不需要百司都来赴朝;早、晚必朝的,只是掌管章奏进呈的通政司官。永乐四年,以“早朝四方所奏事多,君臣之间不得尽所言,午后事简……可从容陈论”,命“自今凡有事当商略者,皆於晚朝来,庶得尽委曲。”晚朝仅奏重事,参加者有限,礼仪也较轻简,君臣可从容展论,因此,它是早朝的重要补充。但晚朝(景泰间定仪注后,乃定称午朝)自英宗即位后长期停废,景泰及弘治初曾试图复兴,但都维持不久。所以君主听政之所,实只有正门早朝,早朝乃等于常朝。这是明代朝会与前朝最大的不同。
其次,明代“大小公私之事并令公朝陈奏”,早朝所理之事异常繁碎。《明会典》载洪武二十八年所定各府部衙门“合奏启事目”,达184款,除了选举、盘粮、建言、决囚、开设衙门等大事,以及灾异、雨泽、囚数等类奏事项,还有许多像“收买牛支农具”、“追赃不足家属”之类的杂事。凡涉及“军中机密事情及守卫门禁关防等事”,许官旗军人“径奏”;民间词讼,也往往“实封闻奏”。有司所守之事,亦须一一面请,就连守卫皇城官军搜检出被盗内府财物,也要引到朝门,由皇帝亲自发落。可谓“烦渎”至极。像明代皇帝这样,亲坐朝门,一切庶政,不分轻重大小,样样过目亲理,这是前所未有的。而事岂能持久?但太祖定制又不准变,这实际上已埋下了后世朝会走向虚应故事,“名”存而“实”亡的隐机。特别是宣德以后,早朝决政方面的内容不断萎缩,上朝不过趋拜行礼,其性质便与大朝、朔望朝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再次,因为凡事都要请旨,旨不发,则政不行,因此皇帝必须日日上朝。皇帝“日理万机”,与天天坐朝,其实是不同的。以前朝为例,西汉中期以前的情况不详,自汉宣帝始实行五日一朝的常朝制度。制度虽如此,但常朝之外,皇帝也于便殿办理公务,接见大臣。一直到三国时期,“五日视朝之仪”仍被视作旧制。唐代,除了大朝、朔望朝外,还有“常参”,就是每日朝参。常参制度后为宋代所继承。
因此,明代的朝会,主要借鉴了唐宋制度。但每日的朝参又非常不同,如唐制,除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每日入朝),号“常参官”,其他官员由“九参”(一月朝九次)、“六参”(朝六次)降及“四时参”(一年仅四朝),而“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后,则朝朔、望而已。”这显示了前代朝参的一个基本特点,即官员由其地位不同,朝参日数递减,并非不加区别,一体见君。即便汉代,“朝臣”与“非朝臣”之间也是有清晰界定的,在上奏文书等方面均有体现。但明代,常朝是大多数京官的义务,从宰辅到九品小吏乃至不入流杂职,每日接踵趋朝,骈首门下,了无亲疏轻重之别;就连在京“仓场卫分”小官,也“日逐随朝”。
现在很难弄清,到底哪些人必须朝参。洪武初年给赐朝臣公服、朝服,受赐者达2813人。照理这些人都当朝参。宣德六年一次早朝,文武官不至者五百余人。成化二十三年一次失朝官员竟达1118人。这些人都是当注门籍,每日赴朝的,可见上朝官员相当庞杂。
为什么早朝到明代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朝会的性质是由高度集中的专制统治决定的,其设施也为适应其运转需要而服务。欲求明代朝会变化的原因,仍要从朱元璋利用朝会以尊“主权”,强化“主尊臣卑”关系上找原因。
从历史上来说,朝会制度与宰相制度密不可分。朱元璋忌相,一人独揽大权,是造成早朝之变的首要原因。前代,宰相在朝会中扮演重要角色。唐制,“宰相帅常参官”。宋制,正衙常参,“宰相一人押班”。明初,宰相声势赫奕,也见于朝参之时,高启《侯早朝》诗云:“驺吏忽传丞相至,火城如昼晓寒销。”这与后来阁臣入朝“仅二灯前引”形成极大反差。有宰相辅佐,中外之事,先经甄别权衡,小事自决,大者奏请,故早朝事不繁累。汉代,丞相府或司徒府甚至有“百官朝会殿”,虽如《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云:“(朝会殿)丞相所坐屋也。古者,屋之高严,通呼为殿,不必宫中也。”但以臣下而用“殿”字,无疑是极为僭越的。
相权过大正是朱元璋不能容忍的,因此也就造成中国政治史上一次大变革:废除宰相。但废相后,政事散于六部,无人总其纲,凡事必面君请旨而后行,于是事无大小便如潮水一般涌到朝会上来了。朱元璋最担心的就是臣下蒙蔽,如今他朝堂高坐,事事过目,人人皆至御前,似乎只有这样,就能做到无“欺弊”了。
洪武时,除了朝参官员,凡奉召来的耆老、人才、学官、儒者等,皆令“随朝观政”,将官子弟年纪稍长也令“随班朝参,以观礼仪”。当时“四方来者云拥而林布”,早朝的场面极为壮观。朱元璋坐在门上,亲“试文辞,询问经史及民间政事得失”,往往一语相得,即予优擢,用人“面选者多”。官员犯法,也常“面责而处之”。
朱元璋还将朝会作为宣化的场所,“每日早朝晚朝,说了无限的劝诫言语。”“于大班中,竭气语谕之再三”,必欲臣民“立志成人”。更将那些“裸形絷手、其状丑恶”的罪囚引于公朝,“使凶顽知警”,起到诫示的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朱元璋的早朝,正如明初的其他制度一样,深深镌刻了他的个人印记,是完全按照他独特的个性及行为方式创造的;正因为这个制度具有太过强烈的个性,从而具有了某种不可替代性,当它作为祖制被继承下来时,虽外存其“形”,内实乏其“神”,蜕变是不可避免的。通观早朝的变化史,很像剥笋一样,累加在早朝上的功能逐渐剥离,最后只剩下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
朱元璋创设的朝会,即便在他生前,已不能维持如初,如每日朝罢后百官赐食(非令节赐食),即以“职事众多,供亿为难”,不得不于洪武二十八年停止。朱元璋晚年上朝也颇为随便,随驾所在,甚至于右顺门、西宫举行早朝,过去的盛大场景不复再见。
总体来说,早朝有三次大变:一,洪武十三年废相,原有政体解纽,早朝的性质及功用也因之而变;二,宣德十年,英宗冲年即位,规定早朝奏事必须预进事目,并限制每朝奏事件数,早朝政治功能大为弱化。三,隆庆六年,同样是幼君(神宗)继位,改为每月逢三、六、九日上朝,从此早朝一月只举行九次,不可再称“日朝”了。另外,明后期长期停朝,也使朝仪不能如旧。如于慎行说:“自甲午(嘉靖十三年)以后,凡三十余年不视常朝,即岁时肄礼,惟讲会同之仪,而日朝之典,遂至无一人记忆。穆考登极,始复常朝,鸿胪搜求故实,多所散失,不知于世庙初年合否?”
其实,除了具体的形式,早朝最根本的变化是它逐渐失去行政功能。宣德以前,“百司皆于早朝奏事”,奏事是早朝最重要的内容。那时,人主亲裁万机,在早朝上发挥着主动作用。但这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国有长君”。宣德十年正月,宣宗崩逝,接位的英宗还是个九龄稚童,完全不具有当朝处断政事的能力,甚至朝堂久坐都成问题,制度的缺陷顿时暴露出来。为此辅政大臣提出折衷方案:规定每一早朝,止许言八事;所奏事目,通政司先一日进呈“面帖”,由内阁预先处分,皇帝只须照答即可。如“内系吏部者,圣旨:‘吏部知道。’户、礼、兵、刑、工等部俱如之。该都察院者,圣旨:‘都察院知道。’其云本司奏者,圣旨:‘该衙门知道。’”以后就这么沿袭下来。成化二十一年,又诏盛暑、祁寒日,奏事毋得过五件。经过如此删省,“公朝决政”的早朝遭到釜底抽薪似的打击,它被架空了。
清朝没有一早就聚集官员站班议事的制度,而是由内阁向皇帝汇报政务。总的说来,不过是让皇帝知道一下而已,大权实际上都操在内阁大臣手中。当时未成年的顺治、康熙,早起还要上学,因此召见或者觐见,都安排在皇帝放学之后、午饭之前。如果有重大政务,则随时召见,地点并不固定,一般选择就近召见。康熙成年之后,沿袭明制进行“御门听政”,冬春季早上六点,夏秋季早上五点,先在乾清门,后来改在太和门听取官员汇报。这倒是有点儿像是早朝。像康熙年间著名的抗击沙俄的雅克萨之战、平三藩等重大决策,其实都是在“御门听政”中决策的。康熙、乾隆之后的帝王逐渐疏懒,到咸丰年间,“御门听政”完全废止了。
看什么朝代了。一般来说需要3品以上官员才需要朝会。京城知府4品但有上朝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