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害人不配合但有人举报公安机关怎么办

2024-12-25 21: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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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公安机关审查举报材料后认为所举报案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后经侦查如果确定存在犯罪事实,就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诉讼。

被害人陈述,只是证据的一个方面,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犯罪分子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回答2:

他的财财产被人侵犯,后乐来才知道,但是透露人不出庭举证而没有办法,本人后也知道真有此事,自己也被此人侵犯,但受受害人不支持怎么办,这不利打击欺祚行为

回答3: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第一步为受案,然后初查,立案。如果没有人书面的形式进行报案(填写报案书,做询问笔录),那么公安机关不会不会启动侦查措施。举报人如果是第一现场目击者或者受害人家属,可以代替受害人履行报案程序,其他人举报没什么意义。

回答4:

刑事案件要查的,不管是不是本人保安,可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