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好商品的描述可以一致, 这样就可以减少贵司的风险.因为有些客户会因为单证不一致可拒付货款.这样的话就很麻烦. 如果你们装的货物不止这一种 "100D CHIFFON PRT OTY"的话,做装箱单的时候可以做明细的.但是最好有个 ITEM NAME写成"100D CHIFFON PRT OTY" .另外请注意客户开过来的LC里面的一些隐性条款.比如有些条款会说 提单,装箱单,发票这些所有的单证都要写上LC NO., 写上FOB SHANGHAI CHINA,写上INVOICE NO.等等这些条款. 反正这一切都要基于信用证上的内容. 希望可以帮到您!
发票必须照抄货物描述的全部内容,其他单据可以用实际名称,提单可以使用简称或者实际名称.
UCP600和ISBP681规定,货物描述除商业发票上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货物描述一致,但不一定如镜像一般,其他单据均可以使用统称,也就是说其他单据上的货物描述不一定写上规格,数量等详情,
要 的,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