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人大或者特区政府制定的,不属于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所制定的。 而经济特区人大或者特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地方法规,而不是法律。 如果是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某特区专门制定的,则属于法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