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另一个合伙人借款作投资款之间的纠纷是不是民间借贷

2024-12-31 04: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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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是两个事项不要混淆,一是与合伙人的借款事项;二是用借款投资事项。
前者是民间借贷关系,后者是投资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新规,除金融机构外不再对借贷主体做限制,一般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都是合格的民间借贷主体,它们相互之间的借贷关系都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回答2:

您好,若双方之间发生了借款行为,一般可以认为是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3:

也是民间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