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具体指的是什么啊

最好能够举例说明哈,谢谢
2025-02-27 02: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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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具体指的是:没有门与其相通,没有利用价值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回答2:

与建筑结构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是附加的构建,而不是与建筑结构(梁、柱)本生连为一体的构建。
不是建筑横梁的延伸部分,而是后来为了装饰独立于主要结构体系之外加上去的。
《建筑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有如下规定:
3.0.18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另外: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综上:如果你所说的挑廊与建筑物内不连通,可以不算建筑面积.连通的则应该作为阳台计算,即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