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离婚,男方不肯给生活费,女方该怎么办?

2024-11-26 21:40: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你们仍然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双方的财产、所得的工资均为双方拥有,如果对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义务要付出所得。

2、如果你们已是分居的情况,那问题就比较复杂,必须要到法院再进行协调。

3、需要你们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协商上调抚养费标准,如果打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裁定。

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的规定: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参考资料:

诉讼离婚-百度百科

夫妻财产制度-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百度百科

回答2:

、你们仍然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双方的财产、所得的工资均为双方拥有,如果对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义务要付出所得。
2、如果你们已是分居的情况,那问题就比较复杂,必须要到法院再进行协调。
3、需要你们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协商上调抚养费标准,如果打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裁定。
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的规定: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回答3:

如果你对于这个不满意,有问题,可以起诉的,这方面要根据你们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回答4:

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就不肯给生活费了,女方可以先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如果不行只有提起上诉,通过法律的程序而解决了

回答5:

婚内没这义务吧 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谁要养谁 这属于道德范畴 你应该自己找工作去啊 或者理直气壮的找你老公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