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到底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2025-03-12 2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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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回答2:

1、合同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违约金
贷:银行存款
3、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等。

回答3:

计入营业外支出 谢谢采纳!!!!

回答4:

违约金,罚款等不正常支出,统一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违约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