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无偿还债务义务。父亲转移财产或贱卖财产或赠与子女,则需要撤销返还等。
根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例如:子继承了父的遗产,就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比如父亲欠了10万元,你从父亲那里继承了8万元遗产,而这8万元都得用来还债,而剩下的2万债务,你是不用承担的。
至于题主的情况,父亲并没有去世,你俩各自有各自的财产和收入,没有偿还的义务。因此,不用担心法院执行你的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继承法
如果有证据证明儿子的财产来源于父亲赠予,在司法上可能会判决执行部分财产。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儿子父亲的财产应该视为分开的两人财产,就不会受到牵连。
1、父亲欠债可以分父母共同债务和父亲个人债务。
2、通常子女无偿还债务义务。
3、父亲如果转移财产或贱卖财产或赠与子女,则需要撤销返还等。
请问不赔尝对儿子财产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