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最低行政职级是什么级别?

2024-12-13 1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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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审判员和行政职级,是没有个对应关系的。属于两个序列。审判员的序列为法官等级,就是几级法官,行政职级为机关的行政序列。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硬是要说基层审判员最低行政职级的话,那就是科员了。

审判员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员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在某一场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简单的案件可能是一名审判员来办理,复杂的案件可能就是一名审判长,几名审判员一起组成合议庭。其中审判员可能是普通法官,也可能是院长或者副院长。
比如副院长,行政职务是副科(根据法院级别,也可能更高或者更低),但在案件办理中,副院长可能是个普通的审判员,也可能是审判长。

回答2:

基层法院的审判员包括副科级审判员和正科级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没有级别

回答3:

最低5级法官吧,划到行政官员好像没等级。《法官法》里面只有等级划分

回答4:

法官最低级别是副科级,相当于所在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