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可再得到2个月工资。如果对方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而是主动给了未提前通知的补偿金1个月工资,那么就没有上面的2个月的赔偿金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规定中,只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才可以得到赔偿,如果不属于,裁员你们是得不到赔偿的。
但是,如果你们的裁员,不是因为上述原因,而是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的需要裁员,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九个月,可以得到本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