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鉴赏课与其他文理学科有着本质的区别,那就是音乐鉴赏课不是单纯的传授音乐知识,而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人文科学综合课。多年来,我在高中音乐鉴赏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里就如何上好高中音乐鉴赏课谈点个人的粗浅体会。
一、教师要正确理解和把握音乐作品的形象
要上好音乐鉴赏课,首要的条件就是教师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音乐作品的形象,如果离开这个前提,音乐鉴赏课将背离审美核心而变成空洞无物的说教课。一般来讲,根据形象特征可将艺术分为两大类:“情态的艺术”和“情感的艺术”。音乐与美术相比,美术多侧重于“情态”,并通过“情态”曲折地表达“情感”;而音乐多侧重于“情感”,并通过“情感”曲折地表达“情态”。关于音乐的情感表现性和情态“描绘性”在音乐美学界一直是晌掘一个非常富有争议性并富有魅力的话题。强调音乐 “表现性”的人们认为:
音乐的所谓“描绘性”的真正意义在于音乐的审美体验是音乐激发的情感间接地通过“统觉”和“通感”所引起的联想而实现的。这种联想其本质是由音乐的情感内容引起的,因而所谓音乐搏绝的情态“描绘性”其本质还是音乐的情感表现性。强调音乐“描绘性”的人们则认为:一连串的声音组合是没有任何感情意义的,但音乐
能感动人,其秘密在于声音触动了人类模糊记忆中的视觉表象,这些视觉表象虽不 一定构成情节,但却是人类情感体验的源泉和依托。
作为中学音乐教师,我们的态度应该是:既要重视音乐的情感表现性,又不可忽略音乐的情态“描绘性”。虽然,音乐的所谓“描绘性”并非音乐美的本质,但对于学生而言,用音乐来表达情感这是不足为怪的,但音乐能“描绘”情态和情节似乎显得不可思议,这也就为音乐的表现性增添了巨大的魅力。因此,教师在把握音乐教材的形象时,不管音乐是在“描绘”某个具体的形象,还是在表现情感或理性内容,都需要教师正确把握音乐语言的表达方式,即正确理解旋律、节奏、力度、速度、和声、配器等音乐诸要素的表现意义。音乐正因其具有非语义性和非描绘性特征,所以,我们对音乐的所有“技术性分析”和“戏剧性分析”以及所有的“语言启发”和“非语言启发(如视觉形象启发)”,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音乐作品的形象激活。正如费尔巴哈所说:“感情的对象就是对象宴银核化的感情。当音调抓住你的时候,是什么抓住了你?你在音调中听到了什么?难道不是听到你自己心灵的声音吗?”是啊!到底是什么抓住了我们听赏者?„„ 课本第一单元首先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音乐能告诉我们什么?”这个问题如同费尔巴哈所问的 “你在音调中听到了什么”一样。我们教师教学的任务就是:让学生在音乐中听到自己心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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