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段的问题分歧最多,同样的图形在缠师的原文划分中也有矛盾之处,这个真的无法统一,靠个人灵活使用了。简单说下我的观点吧:由于交易是有顺序且不可逆的,走到3点这里时,2-3对1-2是第一种破坏方式,2-3当成新的线段是完全成立的!因此把1-4当成3个线段并没错。我也记不清原文中是否有把1-4当一线段的例子了,如果确实有,那也是我曾告诉你的,有时候要考虑动力学因素对线段灵活处理。
由于2-3对1-2是第一种破坏方式,打红点的那笔结束点在哪里无关紧要,都不需要考虑特征序列。只有2-3是第二种破坏方式时才需要考虑这笔的结束位置,这时只有低于a点才是真破坏,其他情况都可以包含处理了。
缠中说禅04.缠论中枢的定义和箱体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