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携带的东西价值,有不同的规定,出国旅游能带回可限量免税物品具体如下:
第一类物品: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
第二类物品: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华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
(2)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征税。
扩展资料: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8.人民币(按照货币协定办理的除外;人民币外汇兑换券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居民出入境行李物品管理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目前海关的规定是托运+手提行李里境外购买商品合计价值5000元人民币为限,超过并且被查到(一般是抽查)会要补税。另外,有20类商品不算入此5000元内,只要携带了,并被抽查时发现了,无论价值多少都要按海关的比例完税: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例如:你买了个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HP打印机,虽然不足5000元人民币,但打印机属于20类不免税的商品,海关抽查到你发现携带了,会按对应的比例要求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