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您要证明您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这个是最重要的,否则单位否劳动关系就不好办了,至于您说补偿金,双倍工资,还有补缴社保,在劳动合同法里是有明文规定的,还有就是一个待通知金,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否则将会支付您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我是作法务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1、你们说我让他签这个离职证明,和我的经济补偿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正常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单位无需给与经济补偿,但你在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过错,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2、我刚才说的双倍工资、续交保险、经济补偿对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对的,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我们这个单位不富裕,所以要求补偿还是其次,关键是我想争口气。
你说的很对,现在用人单位过于强势,员工一般只能忍气吞声,也只有在离开的时候理直气壮一回。
看是啥单位了,你那个地方的人力劳动部门管不管事,劳动证明,应该有发工资的记录什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