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首先向辖区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携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限2004年4月1日以后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限增驾)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同版1寸彩色照片5张。申请表登记表由辖区运管所初审,合格后盖章方可生效。
申请条件:
1、旅客运输(大客):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持A照驾驶大客2年以上驾龄,附相应证明。驾驶证为A A1
2、旅客运输(普客):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附相应证明。驾驶证为A A1 A2 B B1
3、旅客运输(微型):应具有1年以上驾龄。驾驶证为A A1 A2 A3 B B1 B2 C C1
4、货物运输(列车):应具有驾驶货车2年以上驾龄,并附相应证明。驾驶证为A A2 B
5、货物运输(普货):驾驶证为A A1 A2 B B2 C C1 C2 C3
(二)报名受理
申请人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报名,培训科审查申请登记表(二份)及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分配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培训,并收取考试费和工本费。
(三)职业培训
1、申请人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报名,将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及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复印件交驾校存档。
2、申请项目为增驾的,将原从业资格证交给驾校,由驾校交回培训科。
3、驾校按《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课时和市运管处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四)从业资格考试
1、由市级运政管理机关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操考试。
2、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30日后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3、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4、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5、省运管局陕交运发[2003]105号文件《转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厅关于核定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收费通知》
三、收费标准
(一)考试费标准和工本费:理论考试每人次30元,技能操作考试每人次70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参加考试的,按同类标准的50%收费。从业资格证工本费每证5元。
(二)培训费标准:旅客运输(大客)262元; 旅客运输220元;货物运输(列车)295元;货物运输222元。
四、办理地点
重庆市市运管处培训科。
五、办事承诺
考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发证
名费为288元。您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张,1寸彩色照片3张到当地的运输管理处就可以办理
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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