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程序
1、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具备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2、未经受理投诉单位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可以提供复印件)和实物,以防丢失。
3、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范围包括消费个人购买、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和使用服务中发生的有关质量、价格、卫生、安全、规格、计量、说明、包装、广告等方面的问题。
只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均应受理。
4、消费者写投诉信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反映的事情要准确,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不能感情用事,任意歪曲事情真象,也不要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更不能把自己使用不当等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商品性能出现的问题,推到经营者身上。
电话一般是12315,但是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建议登陆中国诉求网找政府里面具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