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如何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024-11-27 06: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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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企业无偿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可视同自用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根据以上税法规定,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按照个人房产作经营自用需要征收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 无偿借用他人房产,应按该部分房产原值扣除25%后的余值(外资企业或外籍个人按房产净值)的1.2%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该房产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地段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 你单位无偿借用他人房产,房产税视同自有房产申报缴交,应由房产所有人自行申报缴纳或由使用人代为报缴。 公司向他人承租或借用的办公场所应进行税源登记。对用于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3,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因为你单位和其他单位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所以你单位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