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没有毕业的学生,按现行规定,不算就业,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合同,也就是不受劳动法调整的。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中专未毕业的实习生,在一家公司做话务员,实习了半年,因公司有调动,话务部要取消,我们干到月底离职,因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没支付,到期的时候没有收到工资,我们的工资事情一直和会计在联系,她和老总也是亲戚关系,所以向公她咨询,说因为特别原因,现在没有资金支付,一有钱就给我们打过来,我们看正式员工的工资也都没发,也没在意,工资也就一拖在拖,两个多月过去了,工资还是没点着落,知道三个月时听说公司要注销了,我们忙要工资,会计说下星期就发,下星期正式员工的工资都结了,但我的还没有,我们一直催一直催,会计说现在他们的奖金什么的都没发,没有资金一有钱就给我们打,不会欠你们的。还是在拖,我们毕竟改那个出学校还不懂,毕竟也干了半年多了,就信了,但是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音讯,我们去公司去找没有人,电话也不接,去老总令家企业舞校也无功而返,有过了几天,终于打通了会计的电话,她说她不在那里上班了,这是她不负责,不能因为她们是亲戚就问她要工资,老总不发钱她也没办法,说她的工资还没发呢,正找老总呢。。这话一听就是敷衍,我们去劳动局去咨询,但是一听我们还没有毕业,就说实习生不受劳动法保护,这事不属于她们管。。我很郁闷,就因为实习生社会经验尚浅,才容易上当受骗,但这样的我们却不受保护,这是真的吗?希望知情人能给我解答一下疑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