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属于预申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出的数额填写,同时,在本表中,并不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也就是说,表中的第2、3栏与第4栏不存在任何的钩稽关系。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及“实际利润额”无必然的逻辑关系。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本身不需要反映其他业务利润、三项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支等,这些本身已经包含在利润总额中。
4栏吧,4栏与1栏,2栏无逻辑校验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