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年,感情一直不好,现在他提出来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2024-11-27 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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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会得,应当有你的补偿。
最主要的就是你们婚后共同创造的财富,你们工作挣的钱,后来变成存款和购买成家中用的电器等等。
十年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一直想挽救这个家庭,所以即使是两地分居的AA制生活也一直在苦苦的守候这个家,荒废了十年,就这样净胜出户好不甘心!
基于这一点,你再想一想:
1、如果离婚,你带孩子的话,你的路很很艰辛,一是再婚会很难找到合适的幸福,二是经济状况成为你最烦心的事。
2、你不带孩子的话,你必然会关心你的孩子,势必一心两用,再婚的家庭最怕的就是这样一心两用,你能果断绝决的不管孩子,那真心对你是一种解脱,这个前提是孩子父亲带孩子你放心。
3、最主要的是:如果你再婚,会找到一个比现在这个你不太满意的丈夫更好的么,这是你最主要的需要考虑的事,一个过了十年婚姻的女人,你已经在很多方面没有优势了,要你谨小慎微的、认真的从新来过,你有耐心么?

回答2:

你好楼主

你得到的东西会很少的,因为你们没有公证财产,所以在经济纠纷的问题上,你可以跟他商量一下的,尽量多争到点就争取点吧!!!

回答3: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4:

从法律上讲,婚后的共同财产你可以分配拥有,从你的描述那个房子你是得不到的。
另外既然10年感情都不好,早点结束这个婚姻,对你来说未必不是好事,从这个意义上说,那点财产对你还重要吗?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