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的车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我报了警,后面我们私了了,请问要怎样才能销案???

2024-11-24 16: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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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问题,只要是经过交警出面立案后的事故处理,当双方在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后,并分别下达到双方的手中无异议后,并经过你们双方达成协议。

车辆与证照没有因事故而被交警暂扣,就无须再去找交警办理所谓的销案了。

按交通工具分类: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扩展资料:

销案的情况:

一是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

二是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三是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

四是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案

回答2:

  既然已经报警 ,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调解结案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回答3:

车友,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问题,只要是经过交警出面立案后的事故处理,当双方在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后,并分别下达到双方的手中无异议后,并经过你们双方达成协议,车辆与证照没有因事故而被交警暂扣,就无须再去找交警办理所谓的销案了。

回答4:

那就没事儿了啊,你可以给你当时报警的交警部门说一声。如果你报了保险,就撤了保险。双方认为没有争议而自行协商处理也是可行的,不是一定要销案。

回答5:

交警那边好说,只要去事故科跟他们说你们已经协商一致处理好了事故纠纷,他们作个记载就可以了。问题是保险公司那边,你们私了后也要告诉保险公司,让他们销案,否则第二年的保费可能会提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