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套房子,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2024-11-24 1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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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一半的产权就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岩并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谈返二顺序继粗侍迹承人继承。

扩展资料:

根据《继承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回答2:

不可以。没有死的一方只能享有(最多3/4)的所有权。因为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有地半。他有一半,他死了,虽然没有遗嘱,但是法定继承,你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父母都是第伏好一顺序继缺镇铅承人,如果后面的继承人没有的话,你才可以得到全部。旅滑

回答3:

当然咯,配偶为第一继承人,没其他条件下自然完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