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USD9978这个总金额
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合同规定有+/-3%的浮动,而信用证里没有规定,结汇时就不会按照+/-3%的浮动来。但是,如果信用证里没有规定浮动范围,就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你这个实际金额是少了22美元,既没超过合同的规定,又没超过信用证的规定,所以,是可以接受的。
UCP600
第三十条 信用证金额、数量与单价的伸缩度
a.“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b.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c.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货物数量,而该数量已全部发运,及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单价,而该单价又未降低,或当第三十条b款不适用时,则即使不允许部分装运,也允许支取的金额有5%的减幅。若信用证规定有特定的增减幅度或使用第三十条a款提到的用语限定数量,则该减幅不适用。
溢短装条款信用证上面也是有规定的,做信用证的时候合同就是废纸一张了!
只要在信用证规定的溢短装范围内出货,那就可以了,收汇当然以实际出货发票金额为准!
以USD9978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