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很复杂,从你大致的叙述中值得得出以下结论,仍然建议由专业律师帮助你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1、可以要求,从用工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截至到签订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11个月);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扣押的工资要分性质:如果是用工担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拖欠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加班情况,还可以索取加班费;以及因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2、参照法律条款过多,恕无法一一列举。3、这个问题不能答复,要看取证情况。4、各地规定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5、各地规定会有差异,一般带着身份证,起诉书,以及仲裁裁决书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看你的陈述,应该只是在仲裁调解,并没有出仲裁裁定书,对吗?因为从你的陈述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并没有解除,且如果有仲裁裁决书的话,问题应该都会有一个定论,但现在却没有。
具体怎么样,要看最终谁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怎么补签(补签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就很难拿到)的等等。。。没看到这些具体证据很难确定具体赔偿。
建议:还是找一个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吧!本人在上海职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免费打劳动纠纷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