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不是很严谨,我试着回答你。
首先,如果A是50,B是100,那捆绑了就是150的收入,不会变化。你问的应该是利润。
然后,消费税有从价计,从量计,还有从价兼从量的,要看你是什么消费品。你只给了价格,就姑且当从价好了。
原来的利润为:A:50*0.6-50*0.1=25;B:100*0.6-100*0.2=40.合计利润65
税法规定,不同睡了应税消费品组合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即为20%
假设礼盒售价为X,X*(1-20%)-(成本20+40)=65
X=156.25
但这只是粗略计算,不知道你的价格是否包含了增值税,整体思路是这样,如果你这是不含增值税的,再自己乘以税率调整比较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