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先搞明白,物业费包含什么?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你的电频车是否跟物业签订看管合同,如果没有的话,就只能自行处理,你可以要求查看监控,然后报警。
你好,首先物业有没收取电动车每月停车费,如收取了,可以叫物业公司赔,要不费用白交了!收钱了就要负责,如不赔就立案,拒交物业费,也可民事诉讼!这已侵害到你财产,务必有说法!怎么赔,根据车总价,使用多长时间,减去折旧费!希望对你有用!
停车场车辆被盗
1.车辆保管关系与车位租赁关系
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一般是双方之间是否形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依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双方都有达成保管协议的意思;二、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保管人;三、保管物自保管合同成立时转移占有。
因此,判定是否形成车辆保管关系主要应考虑双方是否作出保管约定、车辆是否交付保管人并转移占有(实际控制权是否转移)。如果不具备以上要素,则双方之间存在的仅是车位租赁关系。
2.物业服务通常只提供车位租赁服务
对于车辆保管问题,《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都有类似“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的规定。因此,各地的立法宗旨基本都是车主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保管服务的,应当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实践中,小区停车费通常是每月数十到数百元不等,该费用相对于车辆的价值而言,相差甚远,当物业公司在已经尽到管理义务的情况下,仍要求物业公司就车辆的价值进行赔偿,显失公平。另外,就停车费的性质而言,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除对停车费有特别约定,业主的停车费全部是归业主所共有,因此,停车费并非保管费。
但是,双方之间仅存在车位租赁关系,不代表物业公司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业主与物业公司除了车位租赁关系还有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要业主能够证明小区门卫未在岗、保安未按时巡视、未对可疑人员做必要的询问及登记等在物业服务职责范围内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的情形,且车辆被盗与其有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小区内停车常见情形
小区停车的常见情形有如下三种:
(1)小区内无专门车库,业主将车辆自由停放在小区内,无论是否收费,这种任意停放的松散型管理模式,除有特殊约定外,双方之间可以认定为车位租赁关系。
(2)小区内有专门车库,但无专人看管,无论是否收费,除有特殊约定外,双方关系也是场地租赁关系。
(3)小区物业公司对车辆停放实行收费,并设置了专人看管,并且通过相关证据(如交付车钥匙、行驶证等情形)可以表明双方订立了保管关系,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了车辆,则物业应当对车辆被盗负责。
先说下 每个小区应该都有停电瓶车的地方吧 如果你放在那里丢了的话 物管是一定要赔的 但是放在自家的单元门口的话 丢了就丢了物管是不会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