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领用的是你公司的自产产品,则 30000*17% 25000+5100=30100如果你领用的是你公司外购产品,能够提交相关可信的证明资料(那一批购时,或材料明细账采用公司一致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是25000,则 25000*17%+25000 固定资产抵扣是有条件的,具体你可看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也可进我的空间去看,这里不多说了
根据你的说法,你的这笔业务是涉及到了增值税条例规定中的视同销售业务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款: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所以,应该按照市场的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不能以成本价计算。销项税额=3000*17%=5100借:在建工程 30100 贷:库存商品 2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30000*0.1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