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已生效,但家庭的房产能否归属孩子尚待办理有关手续。
2、由于没有房产证,如果是商品房的话,那么房子本身处在产权不明的情况下,此时应先确定房屋产权,才能处分房屋。
3、农村宅基地盖的房子一般也没有房产证,此时房子归孩子所有的协定依然有效。但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或赠与。
无论与否父亲已经失去了再次支配房产的权利。但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受赠与的孩子应尽快办理房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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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现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事项经过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结合您的情形,该房产赠与不得随意撤销,父亲无权擅自处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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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过后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该父亲没有权利支配房产。
还有如果是小产权的房子,最好去补交产权费落到孩子的名下!
在没有什么证明的情况下 还是可以的 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