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类的设计目的本来就是接口继承。不管是返回值还是入口参数,限定到具体的类都是不好的设计。2.能接受父类指针的地方一定能接受子类指针(LSP原则)。3.如果非要限定子类。加上子类前置声明。再返回指针。本来想说直接返回父类指针或者引用就可以了。目测LZ还没明白继承。
class B;//提前声明class A{public: B* hanshumingzi()= 0;};class B : public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