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2006年卷三64和2012年卷三64。关于在业余时间的发明属于个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

2024-12-16 03: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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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06年考的是著作权,刘某对在业余时间开发的软件享有著作权,因此单位无需奖励刘某。
12年考的是职务发明,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单位,但作者有署名权

回答2: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十三条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