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保障、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基本保障、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保障体系。前不久,国家又开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实行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对保障体系中“第二支柱”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此次常务会议再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这样一来,企业年金的政策通道被大大拓宽,更多企业有望在保险机构的帮助下建立完善的年金计划。
扩展资料: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提出和实行:
1991年我国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企业年金”,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据有关预测结果显示,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比重将突破16%以上,届时对养老金的需求将是目前的10倍以上。
因此,我国发展企业年金市场意义重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育,是对传统企业福利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和建立新型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迫切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首次明确定位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保险业铺开新棋局
社会保障的“三支柱”就是国家,集体和个人。
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三大支柱组成,他们分别是:企业年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计划,他们互为补充关系,所以我们更为关注其覆盖率及替代率。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那怕在发达国家(如美国)覆盖率也不高,其原因主要企业自原兴办为主,一般只有效益好,业绩稳定,规模较大的企业才会考虑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管理计划,而在中国,其覆盖率更为低下,企业年金的替代率会高于社会养老保险,可达到退休工资收入50%,或更高,不同的企业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替代率也会不同。
社会养老保险
每个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都是不同的,由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目的是提供养老保障,因此覆盖率一般较高,有的高达100%,即基本所有劳动人口都被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其中就有英国,瑞典等高福利国。但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并不高,社会养老保险仅覆盖一部分城镇就业人口。正是因为社会养老保险仅为参加者提供退休后基本的养老保障,因而支付的退休金水平并不高,即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
个人养老计划
个人养老计划是自己缴费、自己退休后消费,是一种自我保障,既不存在其他缴费者,也不存在再分配的问题,是个人理财规划的结果,是指个人或家庭,为了自己或家庭成员年老后的消费,在其具有劳动能力时,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以各种方式进行储蓄和投资的一种养老计划。某些国家,为了鼓励居民或公民为自己养老而储蓄、投资,往往会给予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养老计划一定的税收优惠。
为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报酬率,解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问题,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投资于共同基金的比例都在上升,同时也呈现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和投资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