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民法是民事权利法?

2024-11-30 06:02: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产关系实际上就是一个财产归属即财产权的问题。民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明确对财产所有人的权利认可和保护。现实社会中,财产权利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之一,在财产的相关问题上如果没有支配处分权和安全感,其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人身关系是基于人身权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基本权利。人身权指人格权与身份权。民法对人身权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并有相应的救济性条款。比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可见,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民法。

回答2:

答: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力法的特点。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民法确认了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权,通过对人格权的保护而对主体的人格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同时民法赋予了主体广泛的财产权利,如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等,并为这些权利提供了充分保护;民法是以平等的商品经济关系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必然是以权利本位为基点的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统一。无论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所有制的社会基本的共性:即民法以权利为核心,换言之,民法就是一部权利法。
我国民法所确认的自然人所享有的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都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民法在内容上不仅对各项民事主体的权利要实行平等的保护,而且民法通过民事权利的保障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价值以及生活的安定,同时还扩大到对宪法及其他法律所确认公民享有的各种经济文化权利(如劳动权、自由权、环境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的保障,当公民的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均可借助侵权行为法获得救济。民法保护民事主体各项权利的功能,集中体现了法律的基本价值。

回答3:

民法的重要内容就是规定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利。民法通则
第一条将保护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作为自己的根本立法理由之一。这是因为,民法是权利法,每个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由宪法规定,民事权利由民法规定,民法的一切制度都已权利为轴心建立起来的,它规定了权利的主体、行使权利的方式、民事权利的种类、权力保护的方式、权利保护的时间限制等内容,这完全是一个以权力为中心的体系
民法之所以为权利法,在于它的规范多为授权性规范,这类规范规定具有肯定内容的权利
民法作为权利法,是实现人权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