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房屋 过户转让协议 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4-11-24 02: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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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如下:
我们国家对于不动产的占有是以登记为合法占有的形式,房屋过户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你对房屋的所有权才收法律的保护。将来你在转让这套房产时,如果房产证不是你的名字,你是不可能转让的,拆迁补偿也是按房产证的登记人赔偿,你是没有的。
所以必须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办理手续,您可以起诉法院撤销合同,或者告他们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强制履行合同义务。
这份协议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房屋的买卖协议,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是说明协议还没有旅行终了,没有发生效力,而且不办理过户手续,将来还会有很多的事情出现,比如房屋产权登记人用该房屋用作抵押等等,由于他有合法的证件,到时候房子被抵押偿还债务的话,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向他追偿。
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回答2:

首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益的。但因为产权并未真正发生转移,所以要想获得拆迁赔偿是不可能的。
建议:不要转卖,还会出麻烦事!最好,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将此房产权真正变更过来!

回答3:

即房屋所有权未变更,虽然事实已经交易,但未公证交易风险太大,如对方毁约你吃亏,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4:

首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拆迁部门只按房产登记信息办理拆迁安置手续,要想得到拆迁赔偿是很困难的。这份协议对第三人是无效的,不能认定买方对房屋的所有权,建议通过法院诉讼,强制过户。

回答5:

这种协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是房屋所有权你并没有取得,也就是说,这个房屋的物权并不是你的,由此产生的拆迁补偿都不是由你来领取,是由卖方那些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的。
至于你想转卖,可以转让,同样地,下一名买家都是没有所有权。
你们的协议是有效力,但是这个不是物权的效力,而是债权的效力。当然,你可以依据这一份协议要求对方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不过户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房款。
所以,结论为:房屋所有权不在你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