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儿子跟我,外地人,没房,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可得多少补偿

2024-11-30 08: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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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房子虽是婚前财产,但你可以得到房子在你们婚后10年间增值部分的一半。
2、如果房子有贷款,无论你是否还款,也可以得到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
3、婚后财产平分,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的权益。男方拿抚养费。
4、如果能证明他有婚外情、家暴等,你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数额看判决。

回答2:

1.儿子跟你的话,对方支付抚养费;
2.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后的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你可以平分;
3.婚后财产平分;
4.法律上不存在补偿,也不支持补偿,没有补偿的,除非对方愿意给你。

回答3:

除非对方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比如有外遇,家庭暴力等情形,否则是没有任何婚姻补偿的。结婚是你们的自由,这就要你们自己擦亮眼睛判断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人,能否和你过一生,如果选错,就要由你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回答4:

在没有法定的过错性的前提下,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但是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5:

离婚在法律上没有补偿的概念,如果你有对方有外遇、赌博、吸毒、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会支持;对于房产,如果是对方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不会予以分割的。

回答6: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如果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另一方才可以要求赔偿,抚养权如归于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