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现在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婚前给付彩礼,如果没有造成男方生活困难,彩礼不用返还。
【2】女方出轨,到达什么地步?
【3】如果女方达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
1、重婚,有配偶,
2、与他人同居
【4】在法院离婚案件审理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给予损害赔偿。
一旦婚礼办了共同生活过,彩礼是要不会的。赔偿需要确切的证据,如果没有也是没有用的。建议二人商量解决。
既然已经结婚,那么就应该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划分啊,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如果是对方出轨,同时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比较偏向另一方
当然,这个还要考虑孩子的因素
要求退财礼
是可以的
但是要看女方愿意不愿意给了
如果他不给你也没办法
赔偿就不能了
女方出轨当然是她的问题,但是归还彩礼并不是这样就是理所应当的。如果你够男人,或者不想再纠结在这段婚姻里,建议你大方一点。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实在困难,我也觉得是可以要的。
男方可以要求赔偿,但要求退彩礼要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