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甲建筑公司承担的实际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98万元(10000-4000)×3.3%)分包单位乙建筑公司承担的实际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32万元(4000×3.3%)
(二)会计核算
(1)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4800万元时:
借:工程施工——写字楼(成本项目)4800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4800
(2)向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工程结算开具10000万元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1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
(3)收到分包单位乙建筑公司4000万元发票时:
借:工程施工——写字楼(分包成本) 4000
贷:应付帐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单位) 4000
(4)计提税金及附加
为了对自行完成工程和分包工程税金进行清晰的核算,可在“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下分别设置三级科目“自行完成”和“分包工程”进行核算。
计算自行完成工程部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写字楼 198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 180
—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12.6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 5.4
计算分包工程部分
借:应付帐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单位) 132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分包工程 120
—代扣代缴城建税—分包工程 8.4
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分包工程 3.6
(5)支付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支付自行完成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 180
—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12.6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 5.4
贷:银行存款 198
支付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时(用完税证明复印件作附件)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分包工程 120
—代扣代缴城建税—分包工程 8.4
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分包工程 3.6
贷:银行存款 132
(6)收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10000
(7)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单位) 3868
贷:银行存款 3868
(8)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隧道收入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写字楼 8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写字楼) 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写字楼 10000
(9)工程完工时,“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账户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写字楼 1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写字楼(成本项目) 48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写字楼(分包成本) 4000
—合同毛利(写字楼) 1200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 自制半成品等)、 自制材料、 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 改为“劳务成本”科目,或单独设置“劳务成本” 科目 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照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 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二)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 可在月 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
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 辅助生产成本);
也可在提供相关劳务和产品时,借记本科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 等科目, 贷记“原材料”、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三)小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可在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