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分捐献全血和成分血(主要是血小板)。全血每次献血量是200、300和400毫升,血小板每次捐献一个治疗量或两个治疗量。捐献完全血后再次捐献全血最短间隔是6个月;捐献完全血后再次捐献成分血最短间隔是3个月;捐献完成分血后再次捐献成分血最短间隔是14天;捐献完成分血后再次捐献全血最短间隔是1个月;以上是国家在2012年7月后规定执行的间隔期。各地规定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采供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