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谁做伪证就追究谁的责任
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伪证罪,只适用于刑事诉讼中。
2、如果证人如实地根据自己的经验、记忆作出了陈述,即使事后被证明与案件的客观事实有出入,也不能认定为犯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娣人就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情节作虚假陈述的,不构成伪证罪。
民事案件中如当事人作伪证,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执法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只理。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自己是作伪证的当事人。
这种情况不能证明是做伪证,除非他亲口承认这是伪证,口供中与当时不一致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能单一认定为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