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证怎么办理?

2024-12-23 13: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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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所需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有卷烟字样);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请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完整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格式文本的申请书;4、经营场所属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并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5、属外来人员还需持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暂住证。二、现场勘察1、经营场所属于城镇的必须左右50米内无持证零售户;2、经营场所属于农村的必须左右100米内无持证零售户;3、道路间距的确定:根据道路路宽(直线距离)在10米以上的按照道路单边两侧方向测量。4、网点间距的确定:按照相邻的两个经营场所门面的中间点进行测量。三、不受距离限制1、营业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综合商场和超市不受零售网点布局限制。2、综合性农贸、商贸、副食品市场规模在200户以上的,内设卷烟零售网点不超过10个;规模在200户以下的,内设卷烟零售网点不得超过5个。在市场内部不受零售网点布局限制。四、持有有关证件及政府要求动迁1、特困户、军烈属、残疾人、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需提供本市镇、街道的证明材料和军烈属证、残疾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本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其经营场所与已有网点间距为城区按照25米以上确定、农村按照50米以上确定。2、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客户,由市政府拆迁办安置到指定地点,需要继续经营而变更经营地址的,与已有网点间距:城区按照25米以上确定,农村按照50米以上确定。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答2:

  烟草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回答3:

对头,总数限量加畅销单品的限量分配。没办法,专控的特殊产品嘛。这社会,建立片区管理人员关系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