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不给,还是想让装修公司把所有东西都包进合同中?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两种,一种是你嫌公司贵,设计师就想办法把质保的放在合同内,非质保的就省掉管理费放在合同外。以达到你的心理价位。另外一种就是水电改造的价格是预收,要现场做完,测量之后再付。不管那一种,如果你们已经签订合同,那么另外的五千的项目你不给,就不会做。合同是种约束,口头约定也是协议的一种。尤其是装修这种后期非常容易出问题的事情,约定多少是多少吧,不会乱开价的。
《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合同的签订方式有口头的和书面的两种,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您觉得装修公司的口头装修价格超过了书面签订的合同价格,侵害了您的合法利益,您有权拒绝支付超过合同部分的装修价款。
口头约定和合同约定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同一件事情来说,书面约定的法律效力更高。所以,一件事情,如果已经签有书面合同,那么你坚持按合同办事那是可以的。
对方的做法是不妥,估计半个法盲。但是,装修合同是一方面,也要看实际的工作量的。这个是结算的事,不一定跟合同有关的。
你这三万块钱是工钱还是包工包料的?其实我一直认为游击队的质量要好的多了,毕竟装修公司也是找游击队的来做的,价格比来说装修公司的价格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