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税金是应税劳务计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计入固定资产。
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建造厂房与仓库,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依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为建造仓库而购进工程物资负担的增值税额,与材料价款一同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1、比如购买材料或车间用机器设备时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贷方科目;
比如: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建造厂房与仓库,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依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为建造仓库而购进工程物资负担的增值税额,材料价款一同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1、工程物资,可以是为安装设备所领用的物资,也可能是为建造房屋所领用的物资。用于不动产的工程物资,不能认证抵扣,所以是价税合计入工程物资。
2、用于生产设备领用的工程物资,是可以认证抵扣,所以,价税分离入账。但是允许进项发票认证抵扣的物资,是不会做进在建工程的,此时的工程物资是不含税的价格。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1、比如你购买材料或车间用机器设备时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贷方科目;
比如: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一.为什么购入工程物资包括增值税,而在建工程不包括增值税
1.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企业在建造厂房与仓库,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依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为建造仓库而购进工程物资负担的增值税额,与材料价款一同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二.什么时候购入的材料,固定资产,商品的进项税额直接计入,什么时候应计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呢??求解~!!
1.比如你购买材料或车间用机器设备时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贷方科目;
比如:你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改增之前,《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建造厂房与仓库,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依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为建造仓库而购进工程物资负担的增值税额,与材料价款一同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发生的税金是应税劳务计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余计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