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孙子都没有赡养该老人的义务,应由其活着的3子女赡养。老人如果因其儿子因工死亡后自己该得到的各项费用被儿媳占有的,则其完全可以起诉讨回。工亡补助金和抚恤金中应有老人的份。如果当初该笔钱是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笼统处理的,就会给现在处理带来麻烦,如果是分项列清的则好处理。
这死亡笔赔偿金,应由: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均分的。抚养费之类,是谁的就是谁的,子女的由监护人代为保管。大儿媳、孙子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经济纠纷类,还是抓紧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