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作为一种舞台戏剧艺术,从其诞生之初就使它带上了一种极其鲜明的特性,这就是通俗性、娱乐性、商业性。
所谓“通俗性”,是艺术风貌的特性,也即在艺术语言上、舞台呈现风格上、戏剧内容极其表达方式上,音乐剧务求通俗易懂,流畅自然,平易亲切。
所谓“娱乐性”,是艺术功能的特性,也即在艺术的诸种功能属性上。音乐剧所着力凸现的是它的娱乐性合乎娱乐功能,务求在剧场中为观众提供一种轻松愉快的娱乐快感和审美愉悦,通过欣赏音乐剧而获得一个心理放松、体力休憩、情感调适和培养健康精神生活追求的时空环境。
所谓“商业性”,是艺术生产的最终目的,也即创作演出音乐剧的最初动机和最终归宿是取得商业上的成功,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
音乐剧的商业化本性,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和现代高度发达的商业社会的大熔炉中打磨出来的。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不但造就了现代人商业化的行为准则、道德观念和商业化的价值尺度,而且也造就了与之相适应的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及其商业化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