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因为离岸账户没有外汇管制,只要把做出口的贸易资金直接打到国内公司外币账户。但是建议尽量不要这样操作,因为同一家公司名称的话,来回打款有关联企业的问题,你离岸账户国内外汇管理局是不会管的,但是你国内公司容易被外管局监控到,以后就会有很多麻烦了。所以建议你可以再注册一家香港公司,重新取名,不要和国内相近或者相同,国内公司的法人也不要和香港公司的股东董事是同一人,这样你可以用和国内公司同名的香港公司接订单,然后把款打到不同名称的香港公司账户,通过这个账户打回国内公司,就可以了。
你好,离岸公司和国内公司来回做业务是可以的。首先你要明白几点问题:
1】离岸公司和国内公司大款是否有做正常的贸易进出口;
2】离岸公司和国内公司的名字是一样的,这就是一个头疼的问题,虽然离岸公司不受外管局的监管的,但是如果我们是在国内的银行开户,是有在外管局备案的;而且你的国内公司肯定是受到外管局的监管的,所以两个公司一旦有资金、业务往来,那么是有关联企业交易,会很麻烦的。
而且在06年的时候中国大陆税务局和香港税务局就签订了避免双重增税的协定,一旦查出来会牵扯出来报税和缴税的很多的问题的。
3】建议你以后香港不要和国内的公司做贸易,也不要有资金上的往来,可以再注册一个别的公司名字,把离岸账户里面的钱打到你的新的离岸公司账户里面,然后再新的离岸账户汇给国内,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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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可以,但是不要那么频繁,金额数目也别太大,不然会引起香港和内地政府的注意。
最好把离岸公司名称变更一下,你这样很容易被税务局判定为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