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还是应该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分析。一个人抢另一个人的贼赃,导致被抢一方还击就不是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抢的人是以侵害被抢人人身为主要目的时,我觉得被抢人在自我防止被伤害时候的防卫可以是正当防卫。不过我还是觉得黑吃黑一般不能是正当防卫,不知道韩老师讲的是什么样的具体情况。
我听了韩老师讲的那段了,好像他说的那种情况主要存在于生活的小细节上,比如你购买盗版书、盗版碟,别人要抢走,你阻止别人,可以成立正当防卫。不过我们一般典型的黑吃黑还是不能构成正当防卫的,韩老师讲的那个应该不会是司考的重点,只是给我们多一个思维角度吧。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也是可以作为正当防卫处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