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则上,2岁以下的孩子随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所以抚养费的给予要看双方的情况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一般由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
4、抚养费的权利人是孩子,不管父母是怎么约定的,都不妨碍孩子提出变更。
根据新的婚姻法,房产如果是在婚前购置并登记在你名下的话,离婚之后房产应该是属于你的。至于有没有房产证并不在你这里重要,因为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但是根据新的婚姻法的表述(具体条款不记得了),你需要对对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就不是这里能说的清楚的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抚养,一般的情况,根据的了解,像您的孩子这么小的话,最后判给孩子的母亲抚养的几率很大;抚养费,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就好好商量吧,法律对这个其实规定并不是很详尽,也不可能有详尽的规定的。。基本就是这么多,不过离婚,还是要慎重慎重。。
答复一: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答复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孩子四个月大一般情况下不会判给你,结婚两年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但是房贷是共同还的所以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吧,这方面要看具体的情况了,你还是要给孩子抚养费的一般法院会让你们协议离婚,你们的婚后存款或者共同的欠款一般都是平分,如果不涉及某方的主要原因,比如说有外遇这种的一般都是按照这个方向走协议的
1、根据婚姻法解释,房子会分给你,不过婚后还贷的钱要分一半给对方,还有增值的,要分一部分给她。
2、孩子一般2周岁内随母亲,你可以付抚养费,数额是收入的三分之一。
3、如果女方带孩子,女方可能要求房子,法庭要调解解决。
4、你该不会外边有人了吧,不要做坏事呦!